底价约1.27亿!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
底价约1.27亿!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
底价约1.27亿!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公司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显示,临沂沂河文旅投资(tóuzī)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正在挂牌转让(zhuǎnràng),挂牌底价为12682.89万元,挂牌起止时间为2025年(nián)6月5日至7月2日,转让方为山东沂河产业(chǎny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信息显示,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zhùcèzīběn)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达,注册地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长安路(lù)19号,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huódòng)、商务代理(dàilǐ)代办服务、对外承包工程(chéngbāogōngchéng)、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财务指标(cáiwùzhǐbiāo)显示(xiǎnshì),截至(jiézhì)2024年底,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44.05万元(wànyuán),净资产为11744.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6.4万元。截至2024年底该公司100%股权(gǔquán)的评估值为12446.96万元,挂牌价比评估值略有提高。
截至2025年4月(yuè)30日,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资产(zīchǎn)总额(zǒngé)为14511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93万元,净资产为11723.07万元;2025年前4个月营业收入仍为0元,净利润为-20.97万元。
从转让(zhuǎnràng)方来看,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wànyuán),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福,注册地同样为临沂市沂河新区(xīnqū)芝麻墩街道长安路19号,其持有的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gǔquán)此次将全部转让,转让行为已得到临沂沂河新区管理(guǎnlǐ)委员会批准。
交易条件要求,此次交易价款(jiàkuǎn)可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zǒng)价款的(de)30%,自《产权交易合同(hétóng)》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
意向(yìxiàng)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chéngjiē)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quánbù)合同及协议;同时,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jíqí)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h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hǎitāo))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显示,临沂沂河文旅投资(tóuzī)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正在挂牌转让(zhuǎnràng),挂牌底价为12682.89万元,挂牌起止时间为2025年(nián)6月5日至7月2日,转让方为山东沂河产业(chǎny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信息显示,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zhùcèzīběn)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达,注册地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长安路(lù)19号,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huódòng)、商务代理(dàilǐ)代办服务、对外承包工程(chéngbāogōngchéng)、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财务指标(cáiwùzhǐbiāo)显示(xiǎnshì),截至(jiézhì)2024年底,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44.05万元(wànyuán),净资产为11744.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6.4万元。截至2024年底该公司100%股权(gǔquán)的评估值为12446.96万元,挂牌价比评估值略有提高。
截至2025年4月(yuè)30日,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资产(zīchǎn)总额(zǒngé)为14511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93万元,净资产为11723.07万元;2025年前4个月营业收入仍为0元,净利润为-20.97万元。
从转让(zhuǎnràng)方来看,山东沂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wànyuán),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福,注册地同样为临沂市沂河新区(xīnqū)芝麻墩街道长安路19号,其持有的临沂沂河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gǔquán)此次将全部转让,转让行为已得到临沂沂河新区管理(guǎnlǐ)委员会批准。
交易条件要求,此次交易价款(jiàkuǎn)可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zǒng)价款的(de)30%,自《产权交易合同(hétóng)》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
意向(yìxiàng)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chéngjiē)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quánbù)合同及协议;同时,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jíqí)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h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hǎit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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